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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京税务

年度汇算期结束后,应办理补税申报而未办理,或者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标注相关情况。税务部门提醒尚未办理的纳税人抓紧办理。

哪些人需要进行年度汇算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3号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1.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

2.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且补税金额超过400元。

除此之外,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年度行汇算清缴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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