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砀山检察:温暖控申在行动 司法救助暖民心

砀山检察:温暖控申在行动 司法救助暖民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会议精神和省检察院陈武检察长在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调研的讲话精神,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擦亮“温暖控申”品牌,以求极致的态度进一步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以真抓实干作风办好民生实事。2月22日,砀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孙莉莉一行就一起司法救助线索前往朱楼镇尉屯村被害人家中调查了解情况。

李某氏和尉某某系李某某故意杀人案中的两位被害人,李某某案发时患有为特定的精神障碍,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砀山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10日对李某某作出强制医疗决定书。李某氏和尉某某被李某某砍伤,至今未得到赔偿。

经了解,李某氏是聋哑残疾人,年纪较大无劳动能力,家庭生活困难;尉某某家庭是低保户,其受伤后有语言障碍,妻子患有精神病,夫妻二人无子女,家庭十分困难。孙莉莉、张莉两位检察官在询问后查阅了相关材料,认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随即帮助他们整理了司法救助申请材料。因二人年纪较大,为避免奔波劳累,两位检察官采取现场办案的方式,帮助他们填好申请材料,后续司法救助宣布、送达等程序也将采取入户上门的方式,让群众少跑路,让办案更高效。

在后续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同时,砀山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与民政局、残联、朱楼镇政府等单位沟通协作,为李某氏和尉某某落实民政救助、残疾人救助等长效救助,提升救助效果,让群众感受到“雪中送炭”的温暖、“雨中打伞”的贴心。

(寇晨雨 记者 江新年)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