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垃圾分类动真格:拒不履行的单位接到法律文书

垃圾分类动真格:拒不履行的单位接到法律文书

自2020年11月1日《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行以来,大光路街道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执行效果显著。但任然存在不少垃圾分类设施不规范、设施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为进一步强化辖区内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市、区指导部门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秦淮区大光路城市治理委员会的指导下,大光路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中队在大光路城市治理委员会的指导下,深入辖区内各居民小区和公共场所,重点对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应尽的各项责任义务进行检查,进一步督促各主体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履行垃圾分类责任。

根据检查情况,执法队员对辖区内3家小区物业垃圾分类责任人义务履行不到位的行为开具相关法律文书,现场指出其存在问题以及整改要求,并安排网格化巡查人员及时巡查各物业整改情况。按《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队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整改不及时、整改不到位的物业公司进行处罚。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做好垃圾分类,需要每一个公民将垃圾分类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只有让垃圾分类真正成为生活习惯的一部分,才能将这项民心工程和民生实事办好。城管驻片中队和片区管理处也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曝光惩处力度,对检查中频发易发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通讯员 余志中)

关键词: 大光路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