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合肥法院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
合肥法院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
2021年合肥市两级法院审结产品责任纠纷81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案件29件及旅游、餐饮、教育培训等服务合同纠纷1352件。3月10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21年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本报将选取其中三起案例进行详细解读。
新类型消费纠纷明显增加
合肥中院民一庭副庭长王莉介绍,2021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审理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类型较为多样、消费领域广,其中涉及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两类20余个案由,有商品房、车辆等大额交易,也有日用品、食品等买卖合同纠纷,还有教育培训、医疗美容、金融服务等服务合同纠纷,遍及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新类型消费方式纠纷明显增长,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成为消费者维权案件中数量最多的案由之一,2021年全市法院审结网络购物合同纠纷195件,同比增长34.48%。
在不断增长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中,公益维权力度明显加强,人民检察院依职权提起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类案件数量稳步提升,主要集中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审理该类案件中,合肥法院注重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充分发挥小额速裁程序的作用,依法快审快结,以提高审判效率、减少当事人诉累;不断完善消费维权纠纷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诉调衔接机制,促进消费维权诉讼纠纷与非诉解决方式的相互配合,经过诉前调解、诉中调解,许多消费者能够与商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达成赔偿协议,调解撤诉率较普通民事案件更高。另外,法院还加强消费维权法治宣传,向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经营者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行业自律。
增值物业费并非必须交
记者了解到,在合肥中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就涉及居民日常发生纠纷较为集中的物业费问题。
梁某是合肥市某小区住宅物业的所有权人,某物业公司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梁某与某物业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补充协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了物业的各项基础服务事项等内容,并约定物业服务收费采取包干制,具体标准为:1.44元/平方米/月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补充协议》中约定了各项增值物业服务事宜如:中介服务、理财咨询、保险顾问服务、留言传达、叫车服务、搬运行李物品服务、代收发邮件服务、托管服务、搬家套餐服务、废品回收服务、定时提醒服务、配送饮用水服务、代订服务、针线包服务等。增值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标准为2元/平方米/月。
梁某认为,所谓增值服务均非物业管理区域必需的公共服务项目,而是根据业主的不同需求,按照业主各自的委托,分别为其办理的个人事务,其没有增值服务的需求,所以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与某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补充协议》。
经法院审理,认为某物业公司所提供的增值服务绝大多数都是针对个人的服务,而非公共服务,该协议虽名为物业服务合同的补充协议,但实际具有委托合同的性质。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法院最终判决解除了双方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补充协议》。
足浴店拔火罐被烧伤
邓某某在王某某经营的足浴店按摩时,因该店技师操作不慎,导致邓某某在拔火罐时被酒精烧伤,经鉴定,邓某某被评定为十级伤残。邓某某因此向王某某主张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伙食费、护理费、鉴定费等各项损失。
该案经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一审、合肥中院二审,判决认为,邓某某在接受足浴店服务时,因技师操作不当导致其受伤,足浴店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因该足浴店是王某某个人经营个体工商户,且该足浴店在诉讼过程中已注销,判决由王某某赔偿邓某某相应损失。
发布该起案例时,法院指出,该案中消费者在接受店家拔火罐服务的过程中,因经营者提供不合格的服务,造成皮肤烧伤,产生了损害后果。经营者对消费者的损害后果具有过错,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案件的处理结果也再次提醒服务场所的经营者,需要定期对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加强安全意识,通过提供高质量的规范服务,赢得消费者的青睐,从而获得良好的商业声誉,形成品牌竞争优势。
网购七天退换货有例外
李某通过淘宝网,从朱某经营的网店购买了某品牌手机一部,收到商品后,李某对该手机进行了激活。后李某因对手机不满意,要求朱某为其办理七天无理由退货。但是,朱某拒绝了该请求,他指出该产品的宣传首页保障一行中有“付款后15天内发货,7天无理由”的表述,同时在退换货须知栏框中载明“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已激活手机无产品质量问题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换货,请您确认需求后再联网激活使用”。
通过该起案例,法院提醒广大居民,“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系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确立的在网络购物方式下消费者行使后悔权的依据,目前已为广大消费者所熟悉。但并非所有商品都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如案涉手机就属于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不能简单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则。诸如此类的还有消费者定做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等,消费者在网上购买此类产品时务必仔细阅读退换货说明,如果需要退货,应按照退货要求保持商品完好,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记者 唐欢 实习生 余嘉莉 张天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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