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林长制在行动 公益诉讼来相助
林长制在行动 公益诉讼来相助
在植树节来临之际,仙居县林长制协作单位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起在野生猕猴栖息地淡竹村联合开展“补植复绿”活动,并举行“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揭牌仪式,现场签署了《护绿“三地”协议》,标志着仙居环境资源保护及修复机制创新取得了新进展。台州市两级法院、台州市人民检察院、仙居国家公园管委会、仙居农业农村局等代表和特邀人大代表共同见证。
2021年以来,共有9名被告人缴纳生态修复补偿金210余万元用于补植复绿、增殖放流、野生动植物保护、环境修复等。通过此次建立生态修复基地,首次便补植复绿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金豆110株,以实际行动为“生态仙居”“美丽仙居”添新绿,实现打造“生态修复地、生态观赏地、法治教育地”三地融合的亮丽名片,构建“办理一起案件,恢复一片青山”的共赢局面。
目前生态修复基地设有生态修复、保护教育、生态观赏三大功能区,违法行为人非法采伐的珍贵树木将补种在生态修复区,由当地村委会进行管理养护,检察院中层干部任村副总林长来监督管理。保护教育功能区用于展示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滥伐林木等损害生物多样性的反面案例,起到教育警示的作用。生态观赏功能区则种植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公益诉讼案件中缴获的国家保护植物,起到宣传教育及观赏作用。后续将会增设增殖放流功能区,便于长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修复被损毁的生态环境及渔业资源。
同时针对无须或者无法进行原地补植复绿的情形,以基地作为异地补植复绿场所,责令负有生态环境修复义务的行为人从事修复劳动,或在无法亲自修复时,由其缴纳生态修复金,聘请专业机构代为补植复绿,从而达到“异地补植、恢复生态、总体平衡”的修复效果。
下一步,林长制协作单位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生态修复补植复绿指导、监督等工作,加强生态法治宣传,让生态修复基地真正成为集生态修复、成果展示、普法宣传、警示教育于一体的生态保护“样板地”。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