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颍东检察依法履职践行“一改两为”

颍东检察依法履职践行“一改两为”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精神,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谋划,多措并举,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为民办实事。

该院第六检察部和综合业务部在检察服务大厅设有服务窗口,这两个部门专门就强化作风纪律工作共同召开会议。要求部门全体人员要强化服务意识,规范窗口工作制度,做到“来人有迎声、问询有答声”,坚决摒弃冷、硬、推等不良作风。强化创新意识,积极探索便民服务新模式,以“一改两为五做到”为契机,以为民办实事为抓手,在案管业务窗口开设涉民营企业“绿色通道”,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该院专职检委与院民营办负责人到颍东区工商联走访,介绍检察机关有关合规工作开展的情况,共商服务民企良策,并与工商联会商近期拟邀请颍东区企业家代表、律协进行座谈,进一步帮助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营造外部良好营商环境发挥检察职能。在阜阳某服饰有限公司车间,检察官详细了解企业发展和生产经营情况,并介绍了近年来检察机关服务民企的相关举措,询问企业的司法需求以及对检察机关办案的意见建议。

立案监督是《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刑事监督职能,该院认真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要求,督促公安机关对一起不宜立案的案件做撤案处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日前,某广告公司经营者罗某走进该院,要求检察机关对其涉嫌伪造公司印章案件进行法律监督。收到申诉材料后,第一检察部检察官立即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向公安调取案件材料,并与当事人核实了具体情况。经审查,2013年10月公安机关以罗某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立案,现有证据难以认定当事人的行为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公安机关立案理由不成立,遂建议公安机关予以撤案。该案的快速办理让当事人罗某对颍东检察院坚持司法为民、落实为民办实事深表感谢。

(通讯员 张燕)

关键词: 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