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火眼金睛”看穿虚假诉讼
“火眼金睛”看穿虚假诉讼
“火眼金睛”看穿虚假诉讼
——记广西检察机关个人二等功获得者何詠合
□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孔维华 通讯员 罗利艳
何詠合(右二)作为青年业务能手参加检察业务知识竞赛活动。
一袭“检察蓝”,是矢志不移的法治信念,是公平正义的信仰航标;
一颗“赤子心”,以怀抱星辰大海的热忱,去诠释果敢无畏的检察担当。
一路风雨兼程,守护公正,讲究谋略,成功协助办理6个诉讼标的额高达6000余万元的虚假诉讼监督案件。
从检7年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何詠合没有惊天动地的感人事迹,也没有什么豪言壮语,只有踏实细致的工作作风,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以及在平凡中乐于奉献自己的青春。近日,何詠合获自治区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
啃下数百册卷宗,揭开“隐秘的角落”
每一名优秀的检察官都是通过一个个案件的办理,不断完成自我加压、自我突破、自我超越的。何詠合是一名典型的90后,“爱学习,肯钻研”“遇到法律问题爱较真”……这些都是何詠合留给同事们的印象。
时代是出卷人,人民是阅卷人。来看看何詠合的答卷:2020年5月至2021年6月,何詠合抽调到南宁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跟班学习期间,肩负起虚假诉讼监督攻坚重任。近一年的积累和磨砺,让他学会了如何快速发现案件关键争议点,并打造了一双“火眼金睛”。
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严重妨害司法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破坏社会诚信体系,老百姓对此反映强烈。
民事检察是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联系最紧密、最全面的、最充分的一项司法检察业务。何詠合在办案中时刻谨记“每一起民事检察案件背后都有民心,都有政治”,他始终以百姓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维护着司法公正。
“没有等出来的机遇,只有干出来的精彩”。虚假诉讼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为破解查处虚假诉讼“线索发现难”“案件突破难”“打击处理难”等问题,何詠合变“等米下锅”为“找米下锅”,主动出击,重点摸排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涉及民间借贷刑事案件的虚假诉讼线索。
在办理以张某为首的涉黑团伙案、以谢某伟为首的涉恶团伙案期间,何詠合敏锐地发现涉及两个团伙的民间借贷有“蹊跷”。他一头扎进数百卷卷宗中,一遍又一遍地反复审阅,6个诉讼标的额高达6000余万元的虚假诉讼线索一一浮出水面。及时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后,何詠合同办案组人员集中精力专门办理该批案件。
案件涉及当事人多、标的大、范围广,办案难度可想而知,压力不言而喻。天生倔强不服输的性格让他暗下决心,一定要将案件事实还原。为查清相关案件事实,何詠合多次向相关当事人调查核实,了解案情。一次,他打电话向被侵害利益的当事人询问借款情况时,对方似乎有话想说却欲言又止。“明明是在保护他们的利益,为什么他们还有所顾忌呢?”带着疑问,何詠合决定上门当面了解情况。
“我不敢说,怕被报复。”
“不要怕,只要你说实话,我们会还你一个公道。”
与当事人面对面时,何詠合耐心诚恳地释法说理,令当事人放下防备道出原委。
经调查,众多的虚假诉讼受害者慑于黑恶势力团伙的恐吓,不敢出庭,也不敢通过正常的法律手段维权,甚至有4家涉案民营企业因虚假诉讼带来的莫须有债务而陷入经营危机。
“虽然有当事人的陈述,但还需要进一步补强证据链条,核实说法。”何詠合迅速梳理案情,一一走访说服受害者,多名当事人放下重重顾虑主动向检察机关提供新的有力证据。
揪出虚假诉讼,查清巨额“债款”真相
经过全面调查核实证据、认真研判分析案情,何詠合与同事们终于摸清了这两个涉黑涉恶团伙提起虚假诉讼的套路。
自2013年以来,以张某为首的涉黑团伙和以谢某伟为首涉恶团伙,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他人签订借款协议,通过“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以虚增借贷金额、制造虚假给付事实、隐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通过民事诉讼获取生效判决,非法侵害他人财物。更离谱的是,一些当事人在签了一系列借条后,一分钱没拿到就被起诉要求还钱。被起诉的诉讼当事人因莫须有的债务而成为被执行人,生产生活都受到很大影响。
为尽快帮助相关当事人摆脱因虚假诉讼给生产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何詠合加班加点审查案卷,细致梳理案涉各笔借贷资金流转情况。
在掌握充足证据的基础上,南宁市检察院依法对这6件虚假诉讼监督案件提出抗诉,再审法院采纳检察机关全部抗诉意见,对6件案件全面改判,再审改判标的总额达6000余万元。
营造诚信诉讼氛围,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在获得再审改判后,一名当事人打来电话激动地说:“这几年,巨额虚假债务差点把我压垮。是检察官让我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删除,卸下重负。检察官以人民为中心,不但守住了人民的财产,也守住了人民的心!”
这批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让他们真切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还打击了黑恶势力借虚假诉讼非法敛财的嚣张气焰,为营造诚信诉讼氛围,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构建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了贡献,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协助办案过程中,何詠合审查认真细致、程序专业规范、处理公正合理,对案件的成功办理发挥了重要作用,获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1次。
而这样的荣誉,何詠合在从检的7年时间里,还获得了许多,他先后获评“南宁市检察系统先进个人”“广西检察机关优秀信息员”“南宁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标兵”“广西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能手”等荣誉称号,并入选广西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人才库、南宁市民事检察人才库。
“民事检察涉及的领域很广,法律法规十分庞杂,对自身的要求也比较高,我认为自己知识储备不够,今后还要继续学习,提高自己,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何詠合坚定地说。
在平凡中坚守,在磨砺中沉淀。肩上的重担让他更懂得责任的意义,更加敬畏法律的尊严。何詠合褪去青涩,站在新起点上,在逐梦“检察蓝”的路上越飞越高。
关键词: 火眼金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