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洛龙分局关于对历史遗留矿山损毁土地认定结果公告
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洛龙分局关于对历史遗留矿山损毁土地认定结果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文件要求,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洛龙分局依据下发的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方案内容和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技术规程要求,成立领导小组,抽调专门人员,积极开展区域内所涉及的图斑核查认定工作,现将认定结果公告如下:
以上共计4个图斑,均为无法确认治理恢复责任主体的无主废弃矿山。故认定以上4个图斑大类为历史遗留矿山(10),图斑小类为无法确认治理恢复责任主体的无主废弃矿山(11)。
特此公告。
附件:历史遗留矿山损毁土地图斑影像切图
2022年3月10日
附件
历史遗留矿山损毁土地图斑影像切图
关键词: 自然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