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高港区市场监管局督促辖区零售药店有序恢复“四类药品”销售
高港区市场监管局督促辖区零售药店有序恢复“四类药品”销售
4月16日晚,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泰州市零售药店恢复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区市场监管局迅速作出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疫情防控要求,第一时间对辖区相关零售药店开展疫情防控巡查工作,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哨点”监测作用,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一是督促高港区210家药店做好实名登记销售“四类药品”工作,引导发热、咳嗽患者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充分发挥零售药店线上线下监测作用。提醒各零售药店重点关注封存“四类药品”的效期情况,对临近效期的药品及时采取退库措施,防止流入市场,做好药品经营质量管控工作。
二是重点检查各零售药店是否提示顾客进入药店购药时配合扫场所码、出示健康码、行程卡、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同时,检查零售药店是否按要求对场所环境进行消毒,从业人员是否接种新冠疫苗、是否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发现三类异常人员是否及时登记上报等,确保零售药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风险。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指导药店在显著区域主动公示相关内容,引导消费者自觉实行实名登记购买“四类药品”要求,并配合监管部门和零售药店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药店全员忙于上架“四类药品”,出现药店入口处未有专人测温查码的“漏洞”情况,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药店整改。
“四类药品”恢复销售后,其销售量呈爆发式增长。4月17日,高港区“四类药品”销售25388盒,购药登记4924人次,相比停售前3月上旬日平均销售数量增长219.62%,购药登记人次增长60.92%,极大满足了老百姓用药需求。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对高港区210家零售药店开展突击检查,督促药店切实落实各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四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工作,对未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政策的药店将严格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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