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常熟实行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记分制度
常熟实行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记分制度
《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记分规定(试行)》于今年一季度开始实施。近期,常熟市开展了一季度记分工作,对7家施工单位、2家监理单位进行了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记分。
《规定》所指的记分,是指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这五类从业单位未履行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情况进行量化记分的行为。《规定》明确了从业单位八种未履行或未全面正确履行质量安全责任的行为,应当予以记分。同时规定了六种记分标准,按照严重程度每次分别记0.2分、0.5分、1分、2分、3分、6分,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实行累计记分制。对一个记分周期被记达到12分的从业单位,将被列为各级监督机构的重点监管和督查对象,江苏省进行通报。同时,《规定》还细化了告知、申诉、核查、申请复核等各项工作步骤。
常熟市结合今年一季度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通报,根据记分规定对7家施工单位、2家监理单位进行了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记分。记分结果以记分告知单的形式送达被记分单位,并在中心公示栏对记分结果进行了公示。同时为高质量地实施好记分工作,组织被记分单位召开工作会议,对记分规定进行了宣传学习,要求被记分单位及时学习新文件新规定,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加强自身质量安全工作,切实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此举进一步强化了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力度,提高了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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