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做好“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温馨提示
关于做好“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温馨提示
当前,国内疫情多发、频发、散发,加之“五一”假期将至,人员出行、旅游等活动增加,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坚决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主动报备行程。凡上海、吉林、黑龙江等中高风险地区入(返)周宁人员,务必于返乡前3天通过闽政通APP“个人健康信息报备”模块进行登记,并向户籍地、居住地、工作地所在的村(社区)报备,告知具体到达时间、车辆信息、人员信息等,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隔离期间相关费用自行承担。如刻意隐瞒行程或不配合管控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鼓励广大市民群众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
二、非必要不离县。广大市民朋友要时刻关注国内疫情形势和中高风险地区动态变化,坚持非必要不离周宁,不前往上海、吉林、黑龙江等中高风险地区,确需离县外出的,要提前向村(社区)、工作单位报备,旅途中全程规范做好个人防护。
三、强化重点场所管控。周宁县酒店、商超、学校、农贸市场、企业、快递网点、娱乐场所、景区、交通场站等各类重点场所,要从严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做好通风、消杀工作,落实好测温、扫码、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发现健康码、行程码异常人员要立即报告所在地乡镇、村(社区)。
四、严控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提倡大型会议、培训等采取线上方式举行;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
五、积极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感染、降低新冠肺炎发病率和重症率最有效的手段。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尽快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已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积极接种“加强针”,进一步筑牢群体免疫屏障。
周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23日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
各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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