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漳州市长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通报
漳州市长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通报
区委统战部、区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城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经信局、信访局、总工会、人民银行: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的《福建省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要求,我局于2022年4月份对18家用人单位2021年度工资支付行为信用信息进行信用等级评价,评价结果为18家守信,现将评价结果通报给你们,请按照《暂行规定》的要求,对企业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附件:福建省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一览表
漳州市长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阅读 隐藏边栏发布日期:2022-04-25 16:21:51 所属分类: 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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