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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圣泉静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被处罚

6月22日,六合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宁城法六﹝2022﹞040033号处罚决定书,南京圣泉静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被处罚3.028845万元。网上公示信息显示:南京圣泉静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01月29日,注册地位于南京市六合区马集镇街道,注册资本1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潘瑞鸿。

处罚依据:《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记者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上发现:

1.2020年8月25日,南京圣泉静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违反《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被作出宁城法六〔2020〕040026号处罚决定书,并处罚金97.186万元。

2.2020年8月4日,南京圣泉静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违反《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被作出宁城法六〔2020〕040015号处罚决定书,并处罚金51.5万元。

3.2019年12月12日,南京圣泉静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违反《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被作出〔2019〕040043号处罚决定书,并处罚金10.5万元。(记者徐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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