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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塞尔特种气体(苏州)有限公司违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被处罚

6月30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江陵街道办事处作出苏苏江江应急罚﹝2022﹞266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梅塞尔特种气体(苏州)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江苏苏州)

梅塞尔特种气体(苏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23日,法定代表人李宏伟,住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村路158号。(记者 杨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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