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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又涨了

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晋中市调整了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本次调整范围是 2021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目前,晋中市已增加发放养老金2.46亿元,惠及晋中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23.43万人。

记者了解到,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三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即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挂钩调整中,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1.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27%增加基本养老金。倾斜调整要求,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2元;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3元;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4元。一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8元;二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3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3451元的补到3451元。

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同级政府负责安排资金,确保发放到位。同时,按照参保人员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各占基本养老金的比例,分别从其个人账户余额和统筹基金中列支,个人账户余额为零时,全部从统筹基金中列支。没有纳入养老保险统筹的,由原渠道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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