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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创新实施“四项行动”服务数字经济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近日,宿迁市人社局印发《宿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服务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措施》,通过实施“四项行动”,全力服务数字经济发展,助力宿迁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
一、开展数字产业提档行动。支持数字经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建设,集成支持数字经济科技攻关项目成果转化。落实数字经济职称政策,开展数字经济领域优秀工程技术人才遴选,建立“数字工匠”培育库。深化数字技能提升载体建设,建成1个省级数字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1个数字技能领军人才领办的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推动“智改数转”企业拓宽富余从业人员安置渠道,每人至少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
二、开展数字人才引培行动。实施高端数字经济人才引进计划,建立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揭榜挂帅”机制,推行人才“苏畅卡”。将数字经济人才纳入各类人才计划支持范围,将数字技能职业(工种)纳入各项培训补贴范畴。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数字技能人才评价,优先试点评聘数字技能特级技师。鼓励事业单位实行数字经济人才市场化薪酬,指导国有企业薪酬分配向数字经济人才倾斜。试点建设数字技能人才服务产业园。
三、开展数字就业服务行动。打造“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全链条模式,指导企业制定招聘计划,精准、高效匹配人力资源。培育数字经济专业社会组织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鼓励发展数字经济高端人才猎头等专业化服务机构。开发数字经济创业培训项目,鼓励建设省级创业示范基地。支持企业依法共享用工,按规定落实稳岗返还等政策。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系列行动,启动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四、开展数字乡村建设行动。实施农村劳动力数字技能提升行动,推广“互联网+”等新型培训方式,建立多层次农村劳动力数字技能培训体系。开发符合乡村振兴需求、适应新业态发展方向的职业培训工种,动态发布政府补贴培训目录。为具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劳动者提供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电商园区申报市级创业示范基地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基地奖补,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创业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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