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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馆:联合区档案局开展档案工作综合检查评价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档案馆制订印发的《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检查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省、常州市档案部门的部署要求,结合金坛区实际,金坛区档案局、档案馆经多次会议讨论,决定把《办法》作为一个有力的抓手,将各镇、街道、园区、度假区管理办档案室,区级机关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档案室,各行政村、社区、各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档案室,近400家单位列入检查评价对象名录库。自2022年起按计划、分批次,5年为一个周期,有序开展档案工作综合检查评价,在一个检查周期内对列入名录库的单位实行全覆盖,并鼓励民企、宗教场所、农民合作社等单位积极自愿申报。

近期,区档案局、档案馆已联合发文,对档案工作综合检查评价对象、评价程序、评价结果、评价安排做了明确规定,此举有助于巩固金坛区长期努力取得的档案规范化建设成果、坚持长效管理,进一步提升档案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更好服务金坛区中心工作、服务人民群众,推进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 区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