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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久泰集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被处罚

8月8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09第181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苏州久泰集团有限公司应急物资配备不全、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第五项;第十九条、第三十八条第四项,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江苏苏州)

苏州久泰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3月18日,法定代表人冯海涛,住所:梅堰镇三里桥南。(记者 杨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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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16 14:53:39 所属分类: 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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