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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三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违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被处罚

8月15日,苏州市应急管理局作出苏苏应急罚﹝2022﹞22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江苏三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违反行政管理法律的行为,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给予人民币贰万玖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江苏苏州)

违法事实:2022年 5月 19日,苏州市应急管理局危化处执法人员对江苏三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如下:(1)企业 2021年 10月 29日进行一级动火作业,动火作业票(液化气烤卷材做防水)显示企业动火作业前未进行危害辨识;(2)企业 2021年 11月 7日进行特级动火作业,特级动火作业票(2#车间门安装)显示企业动火作业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动火分析(作业前审批人签字确认时间在作业环境检测分析时间之前 30min,未对作业环境检测分析数据进行有效确认),特级动火作业票未由总经理审批(实际为安全总监审批),以上违规行为企业均未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的规定要求开展动火作业。2022年 5月 20日,危化处将企业两项违规行为移交监察支队查处。

江苏三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3日,法定代表人余海涛,住所:昆山市千灯镇联合路218号。(记者 杨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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