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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星拾光医疗美容有限公司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被处罚

8月23日,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社会事业局作出苏高新社传罚﹝2022﹞002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苏州星拾光医疗美容有限公司未按照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处以警告并罚款1000.00元,责令1天内改正。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江苏苏州)

苏州星拾光医疗美容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2月25日,法定代表人赵宝玉,住所:苏州高新区狮山路199号1幢807、808室。8月17日,该公司未按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被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社会事业局处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记者 杨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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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9-01 16:11:13 所属分类: 头条

关键词: 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