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培育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相关资料图)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21〕59号),现将《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郑州市科技局 郑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培育库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郑州高新区范围内登记注册、纳税,纳入在地统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安全生产政策的各类企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2. 市重点监测工业企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

3. 2021年度营业收入(或产值)增速达到20%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四上”企业;

4. 纳税总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四上”企业。

二、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企业注册并登录“郑州政务服务网”(https://zz.hnzwfw.gov.cn/),选择首页菜单栏中“亲清在线”进入亲清在线专区,点击“惠企政策”,找到“2022年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培育库申报”政策,点击“在线申报”,按照申报要求提交材料,完成网上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企业按照系统要求填写企业申报信息,签署信用承诺书。

(二)按照申报条件1申报的企业提供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扫描件。

按照申报条件2申报的企业需咨询所在区县(市)行业主管部门,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按照申报条件3申报的企业提供:

1. 2020、2021年度纳税申报表(显示营业收入)或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工业企业财务状况/成本费用》报表截图(B103-1/2表),二者选其一即可;

2. 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送的《工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报表截图(B104-4表),或上传情况说明(指出企业产品或服务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的分类,加盖企业公章)。

按照条件4申报的企业提供:

1. 2021年度完税证明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四、有关要求

1. 请辖区内企业积极申报,高新区管委会创新发展局对申报企业资质进行初审,市工信局会同市科技局、市发改委进行审核,择优认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2. 进入培育库的企业可享受《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21〕59号)相关扶持政策,对营业收入利润率、技术平台项目投资等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最高奖励2000万元;每年评选十大“三高企业”,每家企业奖励100万元。

联系方式: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