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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上级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支持公路水路运输企业纾困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交〔2022〕69号)和《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绍兴市公路水路运输企业防疫补助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市交发〔2022〕7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管理部门审核等流程,决定对以下企业、个体工商户(见附表)予以防疫补助,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26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绍兴市越城区交通运输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阅读 隐藏边栏发布日期:2022-10-23 18:34:17 所属分类: 传媒
关键词: 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