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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司法救助金用在刀刃上

屏南县人民检察院采取“委托代管+使用监管+按月发放”方式——

“资金的救助不是最终目的,把司法救助金用在刀刃上,让孩子更好地成长才是我们的目标……”屏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益华如是说。

未成年人小俞是一起性侵案件的被害人,家庭情况特殊,了解到被害人家庭现状后,今年初,屏南县检察院成立专办组,向当地有关部门核实真实情况,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聚焦小俞的生活、学业、心理、监护抚养等问题制定了详细的救助方案,于8月中旬依法向小俞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元。

钱发放到位了,如何确保司法救助金合理有效使用,让这笔救助金真正花在孩子身上、用在实处?该院检察官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听取各方意见,释法说理详细分析对比一次性发放和按月发放的利弊,与当地乡政府、村委会多次商讨后达成共识。

“为保证司法救助金合理用于小俞生活和学业,我们与小俞父亲沟通,明确将该笔救助金作为专项成长基金。同时,委托村委会担任第三方监管机构,对救助金的日常使用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并定期向我们反馈。”专办组检察官说道。

最终,经小俞及其父亲同意,确定由其所在村委会代管、代发该笔司法救助金,县检察院会同村委会与被救助人及监护人共同签订了《国家司法救助金代管、代发监管协议》。据此,该院成功引入第三方代管机制,采取“委托代管+使用监管+按月发放”的方式,促进司法救助金有效监管,实现司法救助效果最优化。

(周林芳 江海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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