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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就业服务中心加大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管理工作,甘州区就业服务中心严格落实《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严格按政策规定执行。公益性岗位补贴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年龄为准)。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参战涉核人员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并按程序于年底前报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备案,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由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负责,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核实清理,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必须立即退出公益性岗位。加大动态监控,对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就业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及时解除劳动关系退出公益性岗位。同时,对退出公益性岗位后仍然无法实现就业且符合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根据程序进行二次安置。

甘州区就业服务中心联合各用人单位不定期对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凡出现条件不符、吃空饷、代岗、人岗分离等弄虚作假情况,加大问责追责力度,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与此同时,加大了对违规使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整治工作力度,建立举报投诉、定期回访、明察暗访制度,发现违规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对不按要求时限整改的人员,解除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同时严肃追究用人单位责任,拒不整改或情况严重的,取消其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资格。

甘州区就业服务中心通过一系列举措,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管理职能,不断完善就业援助新机制,规范了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严肃了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动态管理制度,切实促进了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刘化平 胡燕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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