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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半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被处罚

11月18日,溧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作出﹝常溧﹞文综罚字﹝2022﹞F-000040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常州)官网载明:江苏半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条第一款,被处罚5.5万元。

江苏半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06月27日,注册地位于常州市武进区常武中路18-3号常州科教城天润科技大厦B座1楼1002室,法定代表人为陈韵龙樾。(记者高允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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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1-25 12:47:36 所属分类: 头条

关键词: 科技大厦 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