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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县司法局强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今年以来,岷县司法局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信用体系建设,以诚信司法行政单位为标杆,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

推进司法行政政务诚信体制建设。岷县司法局通过建章立制,加强监管,建立法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制度,如实记录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执业律师、法律工作者执业作风、服务质量等内容,对失信行为进行行业内通报或惩处;针对公证处、法律援助等服务窗口,落实服务承诺制度,切实抓好“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等制度的落实,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做到取信于民。

推进法律服务行业公信度和满意度不断提升。严把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准入关,确保执业人员诚信执业;建立法律从业人员诚信执业档案,不定期披露其不良信用信息,严防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深入开展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培训,增强法律从业人员执业纪律意识;将诚信教育贯穿于全体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从业人员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利用道德讲堂发掘和宣传诚信人物、诚信群体,树立诚信典型,在岷县司法行政系统树立以信笃行的价值观。

推进强化诚信执业监管力度。及时公开诚信政务信息,进一步规范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便民法律服务热线,开通法律援助专线和微信平台,畅通群众寻求法律帮助渠道,提高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将县司法局职能和各股室的职责进行公开、公示;在公证服务大厅对公证收费标准等事项予以公开,对工作人员个人信息公示上墙,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关键词: 社会信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