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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无证明,群众无负担

近日,群众苏女士持本人的身份证及店面租赁合同、广告店招彩色效果图来武义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执法窗口申请店招审批,本部门窗口工作人员在查看了当事人苏女士提供的租赁合同材料发现承租人并不是苏女士本人,询问:“这家店确实是你的吗?租赁合同上写的承租人章先生与你是什么关系?”苏女士反映自己是章先生的妻子。

窗口工作人员在查看苏女士的相关材料后,跟苏女士解释:“现在我们金华地区已实施无证明城市改革了,以前你拿这些材料是不能办理的,还需要去当地派出所查询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现在你拿这些材料就已经可以直接办理了,因为无证明城市改革,我们已将这份证明直接取消,你无需再跑到户籍所在所,要求出具关系证明了”,在跟苏女士解释完后,窗口工作人员要求苏女士对其亲属关系作出承诺,就将苏女士所带材料收下并受理。

案例成效

在未实施“无证明城市”改革以来,有些群众还需前往户籍所在地开具“关系证明”,现在“无证明城市”改革以来,群众前往执法局窗口跑一次就可以受理,群众无需多次来回跑,使“无证明城市”体现出了真正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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