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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隋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因违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被处罚

12月22日,无锡市锡山区应急管理局作出(苏锡锡)应急罚〔2022〕510号处罚决定书。无锡市锡山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载明:无锡隋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因激光切割机操作人员熊某某在未佩戴安全防护眼镜且防护门未关闭的情况下进行激光切割作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处罚款1.6万元。

无锡隋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06月10日,注册地位于无锡市锡山区东北塘正阳村东方钢材城二期C4南辅 11-13号一层,法定代表人为刘自亮。(记者高允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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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1-03 15:17:58 所属分类: 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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