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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曝光负面信息实施敲诈勒索

1月3日,记者从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4件依法惩治涉网络黑恶犯罪典型案例,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袁某厚等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一案入选。

该案由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侦查终结,后移送至金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查,2013年3月,被告人袁某厚注册成立徽网公司,并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同年5月,袁某厚从他人处接手经营六网论坛自媒体网站平台。该平台未取得新闻服务许可,不具备新闻采编、发布资质。2013年至2020年6月,袁某厚为谋取不法利益,陆续招募被告人李某、何某菲等人进入徽网公司,并将人员分配至编辑部、综合部、办公室等部门。为谋取不法利益,被告人袁某厚等人通过采访拍摄、网络转载、网友举报等途径获取六安市境内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负面信息后,以曝光相要挟,要求被害方与六网论坛挂靠的徽网公司签订制式宣传合作协议,以收取宣传费的方式敲诈被害人钱财。据统计,2013年至2020年6月,袁某厚单独或伙同其他被告人先后实施91起敲诈勒索犯罪,涉案金额共计279万余元。除此之外,2013年7月至2020年5月,被告人袁某厚等人还以曝光负面新闻相威胁,强迫某中学等6家单位从袁某厚等人处购买煤炭、拓印纸等,其中袁某厚涉案金额共计845万余元;2014年至2019年,袁某厚还多次恐吓多名个人和单位,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情节恶劣。袁某厚等人长期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被告人袁某厚为首要分子,被告人李某、何某菲等人为重要成员,被告人程某等5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2020年11月8日,金安区检察院将该案向金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1年2月4日,金安区人民法院判决袁某厚犯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判决被告人李某、何某菲等3人犯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罪,判处11年10个月至5年8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判决其他5名被告人犯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罪,判处2年10个月至6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2021年6月24日,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对定罪量刑维持原判。

最高检在点评该案的“典型意义”时认为,国家依法保护传统和新媒体的新闻监督权和社会公众的公民监督权,维护正常的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秩序。同时,依法惩治不具有新闻采编资质或打着“舆论监督”旗号,利用信息网络平台,通过有偿新闻、有偿删帖、以曝光负面信息相威胁索要财物等方式实施的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犯罪行为。对于有组织实施此类犯罪行为,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符合黑恶势力特征的,依法予以严惩,维护清朗网络空间环境。(记者 袁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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