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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疫情之机哄抬物价?发现一起严处一起

浙江省报讯 (记者 张瑚滢 通讯员 张瓅文) 区市场监管局日前接到两起涉嫌体温计哄抬物价的举报,被投诉的为同一家超市。根据举报,执法人员立即前往五常街道某超市,发现当事人在外卖配送费上做了手脚。

调查显示,该超市售卖的体温计2022年12月15日在美团平台上外卖配送费为0元,于12月16日开始增加配送费,其中配送范围27.68平方公里内为10元、150.72平方公里范围内配送费为15元、307.60平方公里范围内配送费为20元,截至12月18日,以上范围的配送费已上涨至35元、40元、50元。经执法人员确认,配送费均是当事人自己设置的,作为骑手和当事人的分成。

经查明,当事人不仅在体温计的配送费上存在违规,且超市内所有品类的配送费都做了同样调整。该行为已涉嫌违反《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三项规定,即未提高商品价格,但不合理大幅度提高运输费用或者收取其他不合理费用。执法人员已责令当事人停止相关违法行为,并立案调查。

下一步,余杭区将持续加强监管,保持高压态势,对疫情期间防疫物资等商品恶意涨价,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发现一起严处一起。

关键词: 执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