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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延至2月底

市医疗保障局、市税务局联合发布通告,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最大限度满足参保群众需求,切实保障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未能及时缴费的参保群众的医疗待遇,经研究决定,延长连云港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时间,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

据介绍,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标准仍按照集中缴费期各项政策标准执行,普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40元。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参保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的人员,自缴费次日起享受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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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1-11 18:54:16 所属分类: 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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