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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企业春节连续生产 福建省给予稳就业奖补
本报讯 经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财政厅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实施2023年春节期间稳工稳产促就业七条措施的通知》,进一步保障企业春节期间用工需求,助力福建省一季度“开门稳开门红”。
通知明确,鼓励企业抢占先机稳定生产,对经当地政府有关经济部门认定,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春节当月连续稳定生产的重点企业,可申请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同时,支持劳动者来闽在闽就业,给予岗位补贴。对首次来闽就业、省内新就业人员,在闽稳定就业的,2023年4月30日前首次参加福建省失业、养老保险并已连续缴费满3个月,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劳动者新增岗位补贴。鼓励各类用工主体共同招工引工,对各类社会机构(含商会)、个人(含“老带新”员工)为企业引进劳动力,按规定给予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
关键词: 岗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