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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启动 申报时间为2月1日至3月6日

记者2日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镇江市用人单位2023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已于2月1日启动,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6日。

根据相关《通知》,2023年度镇江市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月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4042元/月执行。申报范围为所有参加医疗、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含劳务派遣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申报方式上,网上申报(仅可申报在职职工)可通过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https://ybj.jszwfw.gov.cn/hsa-local/web/hallEnter/#/In⁃dex),选择单位登录-网上经办-缴费申报与变更/批量缴费申报;线下申报(可申报在职职工和参加补充保险的退休人员),单位可携带《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汇总表》《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至各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申报。

“医疗、生育保险申报对象为在职人员,采用的是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请需申报的用人单位按要求申报,若确需对本年度申报前已缴费月份的职工医保缴费基数进行调整,请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镇江市所有参加医疗、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在职职工的缴费工资基数下限从1月起按照4494元/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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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04 11:16:35 所属分类: 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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