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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市民停车 萧山区开展回收非标电动自行车占道集中整治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今年1月1日起,所有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很多市民已经通过置换,淘汰了非标电动自行车。然而,随着非标电动自行车被大量回收,市容环境问题也开始显露。

据了解,由于一些商家没有及时处理回收车辆,导致部分非标电动自行车回收点周边公共区域及非机动车停车位上堆积了大量回收车辆,既影响市容市貌,也侵占了非机动车停车资源。

近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北干中队执法队员在巡查中发现,永久路附近的非机动车停车位里停放了大量报废非标电动自行车。

永久路沿线分布着农贸市场、商业综合体、地铁出入口等人流密集场所,非机动车停车位资源紧张,擅自占用非机动车停车位的行为影响了市民正常停放车辆。

针对这一情况,执法队员迅速行动,将占用非机动车停车位的车辆清运至临时堆放点保管。同时,对周边电动自行车销售网点进行走访调查,及时锁定了当事商家。

当事商家称,由于近期淘汰的非标电动自行车数量较多,店内没有地方堆放,只能占用附近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在执法队员的教育劝导下,当事商家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将第一时间联系回收公司回收车辆,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记者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今年以来,萧山区积极推进非标电动自行车回收点周边序化管理工作,对城区非标电动自行车回收点周围无序停车现象进行了集中整治,有效缓解了非机动车“停车难”的情况。

下阶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强化巡查管控,不定期开展“回头看”整治,督促各非标电动自行车回收代办点有序堆放、及时清理报废车辆,全力保障市民群众停车有位、通畅出行。(俞海波 萧综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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