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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植被恢复费用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建德市办结划转后首笔占用林地审批业务

近日,建德市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办结了森林植被恢复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后的首笔占用林地审批业务,发出了首张告知业主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的缴款通知单,应征收费款64905元。

根据《财政部关于将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森林植被恢复费和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征收范围、对象、标准等政策仍按现行规定执行。自划转工作开始以来,建德市林业局与税务部门互相配合,多次对接划转事宜,提前认真梳理资料,有序推进“林草两费”划转工作。

下一步,林业窗口将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资料交接和宣传培训工作,建立长效联络机制,确保缴费单位在划转后更加便利缴费,为提供更优质的林地审批服务蓄力加码。

关键词: 植被恢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