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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神州建设有限公司因违反《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被处罚
2月22日,蚌埠市龙子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龙子湖﹝大气﹞城管罚决字﹝2023﹞第2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常州)官网载明:常州市神州建设有限公司因作为绿化工程施工单位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九条,被处罚6.1万元。
常州市神州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03月06日,注册地位于武进区湟里镇桃园路15号,法定代表人朱建军。(记者高允楼)
阅读 隐藏边栏发布日期:2023-03-08 13:42:45 所属分类: 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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