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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区财政局:多举措推动PPP项目规范阳光运行
近日,国家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规范发展、阳光运行的通知》,区财政局认真落实《通知》要求,从强化财政承受能力动态监测、完善PPP项目绩效管理机制、推动PPP项目信息公开等方面,持续推动PPP项目规范阳光运行。
该局强化财政承受能力动态监测,严守每一年度本级PPP项目从一般公共预算列支的财政支出责任不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的红线。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超过10%红线的地区,不得新上PPP项目;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超过5%的地区,不得新上政府付费PPP项目。
完善PPP项目绩效管理机制,指导实施机构结合行业特点和项目实际,科学设定PPP项目绩效目标及指标体系,编制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将PPP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按效付费的重要依据。
依托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推动PPP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公开,压实项目各参与方信息公开责任,强化项目信息动态更新,及时反映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讯员 赵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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