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中有异物 店家被判赔偿并道歉
(资料图)
今天(3月15日),记者获悉,最近,常州的张女士点了一份外卖,打开后她非常震惊,里面竟然有一个金属零件,于是她找到商家要求赔偿并道歉,可对方却不愿意,张女士一气之下,将商家告上了法庭。
当天,张女士通过某外卖平台,点了一份餐食,可打开后竟然发现了一个金属零件,掺杂在食物中。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员额法官王玲:“当时她立马就跟平台进行了反馈,并且拍了照片,希望商家能够对此事进行一定的赔偿,但是后来协商未果,商家也没有承认这个事情,商家依然认为这个异物并不是他们商家所导致的,所以拒绝赔偿。”
张女士一气之下,将店家告上了法庭,要求店家赔礼道歉并且赔偿1000元损失。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员额法官王玲:“在开庭的过程中,商家也一直都并不承认,异物的出现是因为他们商家导致的,那么在此我就问他,是否有证据可以证明,商家就说当时厨房是有监控的,当要求商家出示监控时,商家却表示已经被覆盖掉了,因此无法提供相应的凭据了。”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员额法官王玲:“最后根据证据规则,以及《食品安全法》,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是判决商家要对客户进行赔偿1000元并且赔礼道歉。”
法官提醒,消费者点外卖食品时,遇到此类事情,要及时拍照、录视频保留证据,而对于商家来说,为了避免事后争议,也应当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员额法官王玲:“提醒各位商家,如果接收到相关的投诉,或者反映的时候,应当有意识的留存相关的证据,以保护自身的权益。”
(《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徐玮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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