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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市场监管局持续落实《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
自2021年11月《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以来,江宁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对《条例》的宣贯和落实,以一系列过“硬”工作举措,提升人民群众乘梯出行安全感。
宣贯培训,提升行业安全水平。《条例》施行以来,以江宁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人员、重点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相关负责人为对象,江宁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全覆盖、多频次的宣贯培训,对《条例》总体情况和特色亮点进行详细解读,着力提升从业人员维保业务水平和电梯安全整体水平。
针对核查,构建“跟踪评估”机制。《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电梯的最低保修期限为自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合格之日起五年。江宁区市场监管局以开发区分局为试点,对新安装电梯开展五年保修期限针对性核查,同时构建“跟踪评估”机制,联动电梯维保单位、销售单位和生产厂家,确保电梯安全稳定运行。
治本攻坚,筑牢安全生产底线。结合治本攻坚整治巩固提升行动,江宁区市场监管局近期也在商业综合体、景区、住宅区、学校等公共区域开展电梯安全专项监管,对电梯的定期检验情况、维保情况、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聚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护航市民“安全上下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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