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对家暴说“不”,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受害者“撑腰”

“法官,我在网上看到有一种人身安全保护令专门针对家暴,我可以申请保护吗?”日前,多次遭受家暴的小红找到县人民法院请求人身保护。

申请人小红与被申请人小杰2020年登记结婚。婚后,小杰曾多次殴打小红,致使其身体多处受伤及肋骨骨折。后在双方父母见证下,小杰承认错误,并写下保证书。然而,前不久,双方又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小杰再次对小红实施暴力行为。惊惧之下,小红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向磐安法院请求保护。

收到求助后,法官通过小红提供的就医诊断、公安出具的家暴训诫书等材料,认为申请人小红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当日便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同时对被申请人小杰的家暴行为进行口头训诫。

“现在我和小杰在各自父母家中生活。有了人身保护令作为盾牌,我可以安心和他谈离婚条件了。”法官电话回访时,小红讲话的声音响亮了很多,变得自信起来。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由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强制措施,旨在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或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防止暴力发生或再次发生的民事裁定。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以提起离婚等民事诉讼为条件。法官提醒,群众在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向所在单位、居(村)委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求助,并保留好相关证据,通过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方式,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利。

通讯员│ 马一可 编辑:施莞峪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