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玄武区出台《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及服务企业办法(试行)》

玄武区司法局为深入落实省市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相关政策措施,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切实把该局“抢抓服务业扩大开放机遇,在高质量发展中争当示范引领 ‘九条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在依法管理的同时,保障社区矫正对象所涉民营企业生产经营不受影响,规范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管执法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区司法局联合区检察院在通过前期实地走访调研、组织部分涉民营企业矫正对象召开座谈会,全面听取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针对社区矫正管理中存在的生产经营需要、监管困难,以及对相关企业提供法律培训、法律服务等方面情形,与区检察院充分沟通会商,共同制发了《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及服务企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包括外出管理规定和服务企业措施两大部分,共二十四条内容,遵循公开公平、依法依规、精细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原则,搭建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请销假“快捷通路”,区司法局将缩短外出请假审批时间、强化动态监管、加强部门沟通协作,着力解决涉及民营经济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经营活动受到限制、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受到影响、遭遇困难等现实问题,为相关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仲裁指引、纠纷化解等公益性服务。

下一步,司检将携手同行,确保《办法》能够落地落实,在严格执法中体现法治温度,积极推动玄武区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监管工作质效的提升,为民营企业营造更优质的营商环境,保障玄武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编辑:唐小松

审核:周新奇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