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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市南海区新达沥助动车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被处罚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南海区新达沥助动车行,该车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被处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3〕(南)沥综执市监罚罚字109号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罚款金额(万元)0.06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事实佛山市南海区新达沥助动车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十条第(十二)项的规定,根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款
处罚内容1.罚款人民币陆佰圆整(¥600.00);2.没收台铃牌型号为TDS37FZ的电动自行车1辆。
违法行为类型《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十条第(十二)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南海区新达沥助动车行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
92440605MAC8WN388Y
法定代表人林**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441****3010
处罚决定日期2023-04-13
公示截止期2026-04-13
处罚机关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
数据来源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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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4-18 10:19:34 所属分类: 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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