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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人民检察院提高案件不捕率 化解矛盾促和谐

今年来,永春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切实提高案件不捕率,有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据介绍,永春县检察院摒弃“构罪即捕”的理念,在案件认定犯罪及性质无异议的基础上,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结合案件的法定、酌定量刑情节,对照量刑指导意见,预判可能判处的刑罚,对预判后量刑在三年以下的,无社会危险性的案件能不捕的尽量不捕。

同时,该院用足用好检察听证、司法救助等制度,坚持司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同步推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风险。特别是对轻微故意伤害案件不捕之后,坚持跟踪督促,对于受害人提出不合理要求的,可能引发信访风险的,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详细的风险防控处置方案。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为当事人做好释法说理工作,避免矛盾激化。

此外,该院注重矛盾化解,在抓办案的同时,协同涉案人员所在村居、派出所等,构建多元立体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大调解力度,最大限度化解矛盾、消除隐患。

(郑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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