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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龙海区市场监管局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福建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在融入中心上抓认识、在完善制度中抓运作、在监督管理中抓落实,加大工作力度,现将近期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强化责任审查固基础。根据龙海区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相关措施,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和载体,积极配合区政府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明确综合股是此次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设置专人负责技术保障,包括网络安全、运行维护、数据备份、设备维修等相关工作。各相关股室负责确定、制作、更新、审查、发布和维护本单位起草制定的按要求需要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执法依据及相关信息,办理申请事项和协调确认。同时,对拟公开政府信息加强审查,督促指导各市场监管所、各股室和直属单位及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二是规范工作程序保长效。对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制定《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明确责任、规范运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科学、高效、有序运转。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思想,规定标注“限定”的发文,“请示”、“报告”、“函”和“批复”等属于过程性信息,除人事任免、工作规则等文件外,属于党务公开范畴等类型的信息一般不予公开的原则。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按照“统一受理、分别办理”的原则,制定依申请公开的条件、方式、途径和答复程序、时限,引导和帮助公众按照法定的权限、程序行使权力与履行义务,提升信息服务工作水平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提效率设立监督检查机构。把综合股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的专门机构,负责对政府信息的发布、维护、更新及受理情况进行督查,纠正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各股室负责人对本机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承担主要责任,由综合股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协同把关。对于根据原则需要主动公开却未公开的,或者未经审核擅自公开造成不良影响的由相应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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