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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嘉兴市审计局坚持“审计项目为王”的工作导向,为深入推进研究型审计,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审计项目定期会商管理办法》,从组织方式、时间安排、参加人员、会商内容、会议流程、会议资料、会商记录和工作要求等八个方面,对审计项目定期会商工作进行了规范,以进一步加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确保审计重点更加突出,审计成效更加聚焦。

一是突出会商重点,强化研究型审计理念。审计项目定期会商是对与审计项目相关重要事项进行集体研判的一项工作制度,会商坚持聚焦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和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把问题及建议作为课题来研究,同时还覆盖了对重点审计项目立项调研和重点审计问题整改事项的综合研判,以研究型审计思维推动项目立项更加科学、问题揭示更有深度、审计整改更有力度。

二是明确会商程序,落实全过程管控机制。定期会商一般自审计项目实施进点之日起,每两周安排一次,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审计专报必须经过定期会商讨论。审计组要在会商前提供汇报材料,内容主要包含审计发现的重点情况、重大问题、重要疑点以及产生的后果和原因分析。定期会商纪要作为项目档案资料进行归档,会商意见的落实情况要在下次会商资料中反馈。会商会议时长原则上不超过1个小时,情况汇报一般不超过15分钟,确保会商效率。2023年以来已经组织了重点审计项目定期会商25次,审计项目进度较往年大幅度加快,审计成效也得到明显提升。

三是科学确定人员,发挥会商综合性成效。将项目定期会商作为审计项目质量提升的重要抓手,完善了会商顾问机制,明确视情况可邀请相关业务领域外部专家等参加会商,发挥外部专家专业优势提供业务咨询参考,为审计项目质量“保驾护航”。同时,将定期会商作为加强审计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举措,通过安排年轻审计干部轮流列席重点审计项目会商,拓宽审计思路,增强专业能力,提升年轻干部的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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