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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兴青腾达商贸中心。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兴市监处罚〔2023〕1660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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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兴青腾达商贸中心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110115MABTNEP22W |
工商注册号 | 110115604399372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 | |
法定代表人 | 苌** | |
违法行为类型 | 《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九)项 | |
违法事实 | 经查:2022年08月26日,当事人通过北京佰吉佳旺商贸有限公司以44元/盒的价格,购进“益达口香糖”一盒(共36个),生产日期为2022年05月27日,保质期9个月,净含量:13.5g,在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南大红门村的经营场所内以2元/个的价格进行销售,至2023年02月25日,当事人在保质期限内共销售该商品34个,剩余2个已超过保质期,其中1个于2023年04月09日被举报人所购买,另外1个在执法人员检查后由当事人下架封存,等待处理。当事人销售上述过期商品“益达口香糖”的货值金额为4元(2元*2个),违法所得为2元。 同日,当事人通过相同渠道以18元/袋的价格,购进“双汇润口香甜王香肠”1袋(共10根),生产日期为2022年07月26日,保质期120天,净含量:85g,在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南大红门村的经营场所内以3元/根的价格进行销售,至2022年11月20日,当事人在保质期内共销售该商品7根,剩余3根已超过保质期,其中1瓶于2023年04月09日被举报人所购买,另外2根在执法人员检查后由当事人下架封存,等待处理。当事人销售上述过期商品“双汇润口香甜王香肠”的货值金额为9元(3元*3根),违法所得为3元。 又查:2022年12月20日,当事人通过北京佰吉佳旺商贸有限公司处以每盒15元的价格购进生产日期为2022年11月23日,保质期为150天,净含量:(20+4)g的卫龙牌亲嘴烧一盒共25个。在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南大红门村的经营场所内以1元/个的价格进行销售,至2023年04月20日,共销售“卫龙牌亲嘴烧”23个,剩余2个已超过保质期,其中1个于2023年05月07日被举报人所购买,另外1个在执法人员检查后由当事人下架封存,等待处理。当事人销售上述过期商品“卫龙牌亲嘴烧”的货值金额为2元(1元*2个),违法所得为1元。 经计算,当事人销售上述3种过期食品的货值金额共计15元(4元+9元+2元),违法所得共计6元(2元+3元+1元)。 | |
处罚依据 | 《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
处罚内容 |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益达口香糖1个、双汇润口香甜王2根、卫龙牌亲嘴烧1个;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6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1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006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7-27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3-10-27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备注 | —— |
发布日期:2023-08-02 07:38:13 所属分类: 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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