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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5日前(含当日)取得龙华区户籍,且已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登记为龙华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家庭)中的特困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和残疾人家庭、失独家庭、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家庭等特殊群体。

在册轮候的特殊群体家庭未于认租截止时间前在轮候库完成登记为特殊情况的(完成登记指深圳市保障署审核通过时间为完成时间),须在认租截止时间前往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10号国鸿工业园3栋住房和建设局二楼211室提交特殊家庭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本次配租的选房排位顺序根据户籍在册轮候特殊家庭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的轮候排序进行确定。户籍轮候特困家庭、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按照“应保尽保,优先保障”原则,优先安排选房,选房顺序依据市公租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以及失独家庭、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在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之后选房,选房顺序依据市公租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注:特殊群体家庭情况以龙华区主管部门核查情况为准,龙华区主管部门无法核实特殊群体情况的,以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登记情况为准。

关键词: 优抚对象 主管部门 群体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