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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顺佳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违反《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被处罚
7月12日,常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常住建罚决﹝2022﹞53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常熟市顺佳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违反《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依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四条第(二)项,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江苏苏州)
违法事实:常熟市顺佳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在城铁片区森林公园二期道路工程中未采取有效的扬尘污染控制防治措施。经苏州市污防攻坚办暗访检查发现:该工程现场进行道路土方开挖,无任何防尘抑尘措施,作业扬尘明显,车辆进出无冲洗,场外道路积尘明显。根据总包单位常熟市给排水工程有限公司和常熟市顺佳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签订的《土石方运输协议》,常熟市顺佳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负责对工程现场土方工程施工阶段采取扬尘管控措施及承担相应责任。其上述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故予以立案。
常熟市顺佳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7日,法定代表人范建波,住所:常熟市尚湖镇鸳鸯桥村东方路3号。(记者 杨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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