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曲阜市沙宣发型设计工作室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案 【山东】曲阜市沙宣发型设计工作室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案
近日,山东省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济市监处罚〔2022〕31号)。涉及曲阜市沙宣发型设计工作室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案。
案件类别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 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 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救济途径 | 涉案产品控制 | 处罚机关 |
化妆品 | 1 | 济市监处罚〔2022〕31号 | 曲阜市沙宣发型设计工作室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案 | 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化妆品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以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美容美发机构、宾馆等在经营中使用化妆品或者为消费者提供化妆品的,应当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化妆品经营者义务。 ”的规定 | 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化妆品、罚款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项 | 曲阜市沙宣发型设计工作室 | 92370881MA3JX3KH49 | 杨明辉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三佰元整(¥300); 2.没收发梧桐柔顺护理霜(护理专家)7盒; 3.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 | 2022.7.27 | 自动履行 |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 没收 |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2-08-03 20:38:19 所属分类: 头条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