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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汉耀实业有限公司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被罚5万元

7月28日,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作出(沪宝)应急罚﹝2022﹞执法0039号处罚决定书。上海汉耀实业有限公司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责令改正,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违法事实:2022年6月29日,在宝山区罗泾镇长虹路139号,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上海)

上海汉耀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7月26日,法定代表人殷景雄,住所:上海市宝山区长虹路139号。(记者 楚丽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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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06 21:52:20 所属分类: 头条

关键词: 管理条例